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年9月26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丽江亚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合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丽江龙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公司”)将摩梭小镇综合服务区A8地块、A10地块的51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2556.6万元作为出资,与丽江亚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旅游”)设立新公司,龙腾公司占新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并授权经营班子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亚泰旅游2000年4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12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玲芳,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大研街道五一街兴仁路中段,属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曾投资开发丽江古城大研花巷、香格里拉独克宗花巷旅游商业综合体项目,目前仍在运营大研花巷综合体。
亚泰旅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不涉及关联交易。
经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亚泰旅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新公司情况
(一)合作方式
1、龙腾公司与亚泰旅游共同投资成立新公司,由新公司进行项目地块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开发建设内容为旅游商业综合体。
2、龙腾公司以位于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镇洛水村委会竹地村泸沽湖竹地旅游服务中心(摩梭小镇)规划范围内A8、A10建设用地及配套用地共约67亩(准确面积以勘测定界数据为准)分期作价出资到新公司,亚泰旅游或其指定主体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至新公司,新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二)股权比例设置
龙腾公司拟将A8、A10地块共67亩分期作价出资,其中用于首期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约51亩,经昆明清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值2556.6万元,经双方协商,以评估值2556.6万元作价出资,占新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
亚泰旅游以现金3835万元出资,占新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龙腾公司以土地使用权首期作价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实现土地增值收益约400万元。同时项目的投资建设将带动泸沽湖草海南片区的开发,有利于丰富泸沽湖摩梭小镇业态,吸引客流,进而促进摩梭小镇项目整体价值提升。
目前双方仅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尚未签署出资协议,因此合作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