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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7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

暨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建设项目: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5+1项目”或“该项目”)。

2、根据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发展规划,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新材”)增资,用于解决5+1项目部分资金需求。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投资金额较大及项目市场前景、工程建设不确定性等风险。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增资,用于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作为实施主体的“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6.58元,募集资金总额81,829.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396.6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432.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654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恒川新材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建设期
1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16,875.0015,623.892年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25,000.0025,000.00-
合计41,875.0040,623.89-

注: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董事会召开前累计已投入资金1,251.11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432.7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29,808.88万元。

二、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939.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前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

情况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增资,用于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作为实施主体的“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9日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实收资本2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文龙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恒川新材100.00%股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金星大道81号
主营业务特种纸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纸浆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2 年(末)
总资产52,811.68
净资产27,514.19
营业收入57,607.99
净利润5,557.57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本次增资前出资额本次增资后出资额持股比例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30,000.00100%

(3)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向恒川新材增资。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城北区块M220地块
规划用地90亩
建设单位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周期36个月
计划投资38,930万元
项目内容一条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一条年产2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三条深加工生产线(共形成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生产能力)
项目备案已完成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随着经济发展,造纸行业仍有较大的增量需求

《造纸行业“十四五”及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纲要》提到,纸张消费量受到全社会各个领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与国家经济安全息息

相关,纸及纸板的消费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根据国家“双循环”战略和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以及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我国未来纸张市场需求增量仍然较大。

2、特种纸市场发展态势良好,需要大量先进产能

(1)我国特种纸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目前全球有特种纸品种1,000多种,而且还以每年上百个品种的速度在增加。我国目前特种纸品种仅有600多种,且特种纸产量占纸张总产量的比例不及全球整体水平,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根据Smithers Pira数据显示,到2024年,全球特种纸市场容量将达到2,802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2.3%。其中亚太地区市场的增长将较为强劲(预计年复合增长率达3.8%),中国和印度市场的增速将处于较高水平。

(2)龙游县特种纸产业集群优势显著,有助于先进产能的投放

龙游县系全国的特种纸产业基地,依靠科技水平带动产品走向高端市场已成为龙游特种纸企业的共识。近年来,龙游县共推出新型特种纸产品近50项,其中已规模化生产的37项,获省部级以上优质产品称号的10项;同时开展大规模材料、工艺、设备、技术开发34次,并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0项。龙游县当地特种纸产业集群优势明显,产品创新和技术交流氛围浓厚,有利于特种纸先进产能的投放。

综上所述,我国特种纸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市场仍有较大的增量需求,同时龙游县当地的特种纸产业集群优势有助于公司实现先进产能的投放,对行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次项目建

设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次新型包装原纸及其深加工产能项目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国造纸产业的相关政策,有利于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市场前景良好。

2、该项目属于《“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造纸工业重点发展项目。

3、该项目拟购置的生产设备性能稳定、效率较高、技术先进,可满足新型包装原纸的生产要求,新增产能属于行业内的先进产能。

4、该项目拟新建厂址交通运输条件便利,基础设施齐全,所处地理环境较为优异。

5、该项目具备完善的污染处理措施,废水、废气等均达标排放,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6、根据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总投资38,9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0,930万元,流动资金需求8,000万元。项目达产后,每年将新增销售收入54,000万元,利润总额9,092万元,税金4,532万元。(上述测算仅为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存在由于政策、市场、技术研发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的可能性。)

综上,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生产设备、地理环境等条件较为优异,项目环保措施较为完善,达产后预计经济效益良好,该项目具备可行性。

(五)项目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由于特种纸行业市场增速较快,行业需求较大,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也在加大对该领域的投入,一旦新增产能速度超过市场需求增长的速度,则可能会导致产能过剩,加剧行业竞争,从而对公司毛利率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木浆绝大部分依赖进口,全球木浆主要供应商集中在北欧、北美及南美等地区,木浆进口业务及价格受到国际政治及经济形势、国际贸易摩擦、汇率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木浆的采购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行业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木浆,作为国际大宗原材料商品,木浆价格受世界经济周期和全球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明显,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木浆价格的变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毛利率有较大的影响,如果木浆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可能会造成公司成本明显上涨,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4、汇率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木浆绝大部分为海外原生木浆,采购方式以直接进口为主,因此汇率波动对公司的进口采购将产生较大影响。

四、 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本次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增资,用于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作为实施主体的“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增资,用于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作为实施主体的“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不会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系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决定的,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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