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8:30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委托3人(董事彭双群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长陈斌先生,独立董事廖成林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章朝晖女士,独立董事林衍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宋蔚蔚女士),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浦江100MW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的4名董事回避了表决。
该事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浦江100MW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3-039号)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投资海南省28MWp户用侧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投资海南省28MWp户用侧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的公告》(编号2023-040号)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审议国电投远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关于国电投远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公告》
(编号2023-041号)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事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42号)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