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8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票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3年9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