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代码:002139 |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63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荐公司董事郑泗滨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4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91,766,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6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7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8,923,2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其中董事武永强先生、独立董事李序蒙先生、独立董事华秀萍女士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264,59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7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7,171,1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0%。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武永强先生、彭干泉先生两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1.01 选举武永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87,707,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864,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5.9666%。
武永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02 选举彭干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87,923,2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080,3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6.7134%。彭干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李序蒙先生、陈正旭先生、秦伟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2.01 选举李序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280,272,1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429,2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0.2602%。
李序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02 选举陈正旭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88,990,4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147,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0.4032%。
陈正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03 选举秦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88,990,4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147,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0.4032%。
秦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戴惠娟女士、康渭泉先生二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为:
3.01 选举戴惠娟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280,272,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0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429,2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0.2602%。
戴惠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3.02 选举康渭泉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288,992,4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149,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0.4101%。
康渭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当选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戴惠娟女士、康渭泉先生与2023年9月26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陈金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戴惠娟女士、康渭泉先生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290,970,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反对796,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27,1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2473%;反对796,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5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291,001,4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9%;反对764,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58,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559%;反对764,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90,993,4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1%;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3%;弃权415,8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5%。表决结果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50,5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283%;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40%;弃权415,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78%。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554,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319%;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554,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5760%;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5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5,8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5%;反对8,970,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2,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58%;反对8,970,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2%;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953,6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554,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319%;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953,6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554,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5760%;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57%。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90,968,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7%;反对797,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25,8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2429%;反对797,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5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282,771,8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73%;反对8,99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8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928,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028%;反对8,99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31.09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282,795,9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5%;反对8,554,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321%;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0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62%;反对8,554,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5781%;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57%。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82,795,2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3%;反对8,970,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952,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37%;反对8,970,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290,969,3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9%;反对796,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26,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2449%;反对796,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5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周俊;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