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
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
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关于投资郡泰医药的议案》。同意受让郡泰医药自然人股东冯仙
利所持60%的股权及股权所含权益,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
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郡泰医药60%
的股权。同时委派何春先生为董事长、陈飞彪先生为董事、凌浩先生
为董事、方屹先生为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郡泰医药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2-033)。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