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对照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和健全。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3年,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一系列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为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全面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经对照法规体系认真梳理,结合公司的实际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继续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和建立、健全。
二、修订内容
公司本次修订、完善和建立、健全的具体制度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项目跟投管理制度》《股份回购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共9项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治理制度。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二)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三)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的9项公司治理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 《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3、 《股份回购内部控制制度》;
4、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5、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8、 《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9、 《子公司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