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罡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共71.0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联董事李罡、姜宏、余希平、龙亚胜、王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8),决定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9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直接持有公司32.29%股份的股东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将新增提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递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鉴于公司拟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拟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前述议案进行审议,同时取消原对应议案。除上述议案调整外,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