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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7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3-098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符合《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和2022年10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0月16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和2022年10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或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授权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0月16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定于2023年10月13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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