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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昂:关于对外出租房产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施惠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惠特”)拟将坐落于松江区茸梅路518号1幢A区102、201、301、306室等房屋出租给上海洪馨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洪馨公司”),出租金额为1117.7992万元(含税)。

●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上海洪馨公司自2020年7月1日起租用上海施惠特公司所属松江区茸梅路518号1幢102、201、301室房屋,用于经营汉庭酒店。现双方协商后同意提前再续签5年租赁合同(2026年 7月1日至2031年9月17日),合同租金总额为830.9530万元。

2、为扩大经营,上海洪馨公司决定再向上海施惠特公司租赁松江区茸梅路518号1幢306室房屋,自2023 年 9月18日起,租期 8年,合同租金总额为286.8462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出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上海洪馨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5981995270成立时间:2012 年 6 月 29日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518号1幢102、201、301室法定代表人:苏宇星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宾馆股权架构:苏宇星持股 40%、洪钧宇持股 30%、黄嘉堤30%。上海洪馨酒店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行情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周边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及其未来发展趋势,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上海施惠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上海洪馨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租赁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松江区茸梅路518号1幢102、201、301、306室(以下称“租赁房屋”等),租赁房屋面积共计 3775 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为:酒店宾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2、租赁期限及交付日期

1、茸梅路518号1幢306室租赁期限为 8 年。自 2023 年 9月 18日起至 2031年 9 月 17 日止。其中2023 年 9 月 18日至 2023 年 12 月 17 日为免租期,租金自 2023 年 12 月18日起开始计算。

2、茸梅路518号1幢102、201、301室租赁期限为 5 年。自 2026 年 7月 1日

起至 2031 年 9 月 17 日止。租金自 2026 年 7月1日起开始计算。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区域。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6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租赁费用

1、租金支付方式为付三押二,即承租方首次支付3个月租金及2个月押金。

2、其中,茸梅路518号1幢306月租金为 27114.29 元(不含税),含税价月租金为 28470元,押金为56940元。

茸梅路518号1幢102、201、301室不含税月租金为 121241.91 元,含税价月租金为 127304元,押金25.4608万元。

4、合同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应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待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租厂房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收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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