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2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鲁抗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8月28日,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8月28日,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19年8月30日起至2019年9月9日,公司通过公司信息公告栏公示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9月10日,公司收到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华鲁控股发〔2019〕98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本激励计划。
5、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19年10月31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262人授予2626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名称:鲁抗医药期权,股票期权代码(三个行权期):0000000385、0000000386、0000000387。
8、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62名调整至254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26万份调整至2568万份;行权价格由6.85元/份调整为6.75元/股;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25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6日)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3.12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行权价格由6.75元/份调整为6.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54名调整至250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694.88万
份调整至1645.38万份;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25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至2023年9月26日)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22.69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2年9月26日期限届满,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3,819,778份股票期权,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911,422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据此,公司决定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911,422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行权价格由6.70元/股调整为6.6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50名调整至244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22.69万份调整至792.33万份;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24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至2024年9月26日)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92.33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情况
截止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3人受到免职处分,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的合计
30.36万份股票期权。
据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250人调整为244人,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22.69万份调整至792.33万份,并注销股票期权30.36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调整及股票期权的注销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及股票期权的注销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部分期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