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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关于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7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7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一、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基本情况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新能”)持有的通辽金麒麟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金麒麟”)100%股权和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麒麟”)100%股权;国盛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销售”)持有的辽宁国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电力”)100%股权和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配售电”)85%股权;辽宁华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诺新能源”)持有的通辽市旺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天新能源”)100%股权、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100%股权以及赤峰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新能源”)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2023年6月19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根据公司与麒麟新能、国盛销售和华诺新能源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议》的约定,在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后1个月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近日,通辽金麒麟、辽宁金麒麟、国盛电力、广星配售电、旺天新能源、广星发电和东山新能源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于2023年9月26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0-0017258号、0017195、0017196号”项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进行抵押,抵押期限自2023年9月26日至2031年12月31日止,向银行申请最高融资额为23,3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用于支付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股权转让款。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2023年9月26日,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抵押权人):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

抵押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融资期间:自2023年09月26日至2031年12月31日

(二)融资额度:人民币贰亿参仟参佰万元整

(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保函等

(四)抵押物: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0-0017258号、0017195、0017196号项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五)抵押期限:自2023年09月26日至2031年12月31日止

(六)合同的生效和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依法应办理抵押财产登记的或者债权人要求办理抵押财产登记的,在办妥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债务人方可要求债权人履行融资义务;若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应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或债权人要求办理抵押财产登记而抵押财产登记手续未办妥的,债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资产抵押情况

本次抵押资产为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号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0-0017258号、0017195、0017196号项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权证信息地点土地使用权面积(m2)房屋建筑面积(m2)
1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0号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8号3793.085051.37
2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1号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8号3793.085051.37
3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2号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8号1896.542392.97
4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3号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8号1896.542392.97
5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4号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8号1896.542392.97
6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5号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8号1896.542392.97
7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6号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8号1270.621603.21
8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7号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8号32730.7334538.75
9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8号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8号2706.332706.33
10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195号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6号19129.823180.29
11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196号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6号751.243751.30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公司部分资产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和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抵押行为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和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且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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