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9月26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陈洪民先生的通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先生、陈小科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优”)转让其持有的合计15,275,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9月25日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先生、陈小科先生及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投资”)与上海晶优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3年9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陈洪民先生及陈小科先生持有的合计15,275,647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晶优。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海晶优持有15,275,64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陈洪民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洪民先生、陈小科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协议转让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日和2023年9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洪民、陈小科、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3-051)、《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3-052)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各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等公告及文件。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3年9月26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先生、陈小科先生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各方已于2023年9月25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陈洪民先生、陈小科先生、科华投资与上海晶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 协议转让完成前持有股份 | 协议转让完成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陈洪民 | 36,560,550.00 | 27.41 | 27,420,413.00 | 20.56 |
陈小科 | 10,080,000.00 | 7.56 | 3,944,490.00 | 2.96 |
科华投资 | 2,738,850.00 | 2.05 | 2,738,850.00 | 2.05 |
上海晶优 | 0.00 | 0.00 | 15,275,647.00 | 11.45 |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洪民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洪民、陈小科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