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
年9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