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6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12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12人,分别为: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骆桂忠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骆桂忠先生、成为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另行发出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