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67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刚
6.会议列席人员:康葵、周海燕、顾佳慧、谈登来、陈成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止目前,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该议案的有效期顺延12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止目前,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该议案的有效期顺延12个月,授权范围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67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确认该报告内容并同意报出,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确认该报告内容并同意报出,具体内容详见《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止2023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详见《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确认该报告内容并同意报出,具体内容详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67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用途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确认该报告内容并同意报出,具体内容详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