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82证券代码:87402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9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记录等,由董事会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