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关于拟与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本次议案的目的是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本次反担保有助于零部件公司快速解决建设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所需部分资金,以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经营的独立性没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与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
独立董事:王达、王幸辉、黄威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