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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5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90%股权、济南平嘉大药房有限公司60%股权,以及李杉杉持有的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可能引起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因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次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二、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的过程中,已记载每一具体环节的进展情况,并已制作书面的交易进程备忘录予以妥当保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会议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知晓。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三、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上市公司与上述机构及人员保证不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信息。上述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四、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五、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或首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

查询人员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

根据自查结果,在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漱玉平民股票情况如下:

1、交易对方天津天士力经办人王少东买卖漱玉平民股票的情况

交易日期数量(股)买入/卖出成交均价(元/股)
2022年12月13日2,300买入21.70
2023年2月3日400卖出21.22
2023年2月3日1,900卖出21.30

针对上述买卖股票行为,王少东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买卖漱玉平民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行业分析和二级市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

本人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交易事项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保证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期间,不再买卖漱玉平民股票。”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漱玉平民股票的情况。

公司筹划本次交易事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与相关各方安排签署保密协议,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公司将在本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交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司将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署页)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秦光霞

2023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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