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90%股权、济南平嘉大药房有限公司60%股权,以及李杉杉持有的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签章页)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