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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克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爱克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7.9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90,83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8,461,306.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368,69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L1046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

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LED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目60,220.8950,558.76
2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3,913.993,913.99
3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94,134.8884,472.75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种类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

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洁泉 周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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