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傅乐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从公司和股东利益角度出发,结合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拟对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能够客观地反映外在因素影响与公司经营现状,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并兼具挑战性,能够进一步发挥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宁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及
修订后的《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刊登于2023年9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根据对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调整,相应修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宁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修订后的《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2023年9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23年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