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73 证券简称:中设咨询 公告编号:2023-098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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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任职自决议通过时生效。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第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修订本规则;股东大会负责解释本规则。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九条 本规则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