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方碳素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遂运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永锋先生、任保增先生、许尽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