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9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综合考虑了当前的市场环境,更加合理地激发团队积极性和凝聚力,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25日,并同意以41.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6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