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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关于南宁威宁集团与南宁农工商签署附生效条件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6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3-042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威宁集团与南宁农工商签署

附生效条件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威宁集团”)与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农工商”)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沛宁”)所持南宁百货109,511,545股股份过户登记至南宁威宁集团后,南宁威宁集团与南宁农工商结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偿划转完成后12个月内,南宁威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宁农工商无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南宁百货权益股份的计划。

2023年9月25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宁百货”)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宁威宁集团来函,称南宁沛宁将其所持南宁百货109,511,545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南宁威宁集团。为进一步巩固对南宁百货的控制权,南宁威宁集团与南宁农

工商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南宁威宁集团与南宁农工商关于南宁百货之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甲方、乙方承诺,在南宁百货股东大会上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事项)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乙方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发生的财务资助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一致行动期限

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乙方作为南宁百货股东期间,前述一致行动约定持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撤销本协议。

3.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南宁沛宁所持有的南宁百货109,511,545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生效。

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南宁威宁集团与南宁农工商本次签署《南宁威宁与南宁农工商关于南宁百货之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宁沛宁持有南宁百货109,511,545股股份,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20.1066%;南宁农工商持有南宁百货16,000,000股股份,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2.9376%。

3.《南宁威宁集团与南宁农工商关于南宁百货之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后,南宁威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宁农工商共计持有南宁百货125,511,5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044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南宁百货109,511,545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南宁威宁集团后12个月内,南宁威宁及其一致行动人南宁农工商无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南

宁百货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权益变动之事项,南宁威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宁农工商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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