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周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周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周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罗新建、南霖、刘爱民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