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8日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该名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26万股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0.39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董事段正刚、侯艳丽、王新林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2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3年9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6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28万股,授予价格为26.98元/股,向24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1.22万股,授予价格为26.9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董事段正刚、王新林、侯艳丽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2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