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5层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4,391,09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1.730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耀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13,894,109 | 99.7681 | 496,984 | 0.2319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婧、刘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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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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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