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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现场加视频或电话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3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施华先生、李岩先生、张忠民女士、张路先生、曹诗男女士、林钟高先生、柯荣富先生视频或电话参会,何亚刚先生、宋洪军先生现场参会),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2万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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