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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股份:关于《副董事长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6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副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为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推举专职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副董事长职责,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副董事长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专职副董事长。公司其他非专职董事按照国有出资单位的相关规定不予发放薪酬。

二、适用期限

公司本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内。

三、薪酬标准

公司副董事长采用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及浮动绩效,发放标准如下:

1、基本工资按月固定发放。

2、浮动绩效与当年公司业绩达标情况及个人业绩表现(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挂钩。当年个人浮动绩效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最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及批准后发放:

当年个人浮动绩效金额=个人浮动绩效基准×个人考核系数=个人浮动绩效基准×(公司业绩系数×公司绩效关联权重+个人业绩系数×个人绩效关联权重)

具体计算方法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3、公司副董事长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总额=个人基本工资+当年个人经考核及批准的浮动绩效,且不超过公司总经理当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总额。

4、公司副董事长的薪酬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年

序号职务年薪标准(税前)
1副董事长参照公司总经理当年的年薪标准确定,即基本工资160、浮动绩效基准104

注: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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