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09月2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9月25日以电子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张端阳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