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AGA Rangemaster Group 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 年 8 月 8 日,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 AGA
Rangemaster Group 公司(以下简称“ARG 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经双方签字后
正式生效。
一、重要提示
1、本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旨在为双方长期合作、商讨本协议所述潜在商业安排提供
指导。
3、本协议为初期协议,表明参加本协议所述未来讨论和协商的真诚意愿,不构成具有
约束力的法律义务或承诺,协议执行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4、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2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ARG 公司成立于 1939 年,是一家在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控股公司,主要制造和
销售各种炊具及相关时尚家居产品(其产品包括铸铁锅、储热煲、各种炊具、炉具、炊具、
烟机、烤箱、橱柜、墙砖、地砖、铜器、手工地毯、浴室、淋浴、湿房、洗手盆、水龙头、
毛巾架和木头地板等)。其旗下品牌包括 AGA、MERCURY、RAYBURN、GRANGE、FIRED EARTH、
DIVERTIMENTI、AGA MARVEL、LEISURE、STANLEY 等九大类。该 ARG 公司在英国、北美、法
国、加拿大和爱尔兰均拥有生产基地。总部设在英国利明顿温泉,主要办公地址位于 Juno
Drive,Leamington Spa,Warwickshire,United Kingdom. 拥有 2656 名员工。ARG 公司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约 30 亿人民币,ARG 公司具备对该协议的履约能力。本公司与 ARG 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本公司与 ARG 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已于 2012 年 8 月 8 日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确立了华帝与 ARG 公司在各自的
市场展开短期、中期和长期合作战略。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1、双方已经开始商谈设立一家公司间联络平台,形式另行协商确定。
2、ARG 公司同意通过公司将 ARG 公司旗下 LA CORNUE、AGA 和 RANGEMASTER 三大品
牌引入中国市场,公司将首先在北京设立一家形象店销售三大品牌产品,成功后则在中国其
他城市设立,其中 LA CORNUE 和 AGA 品牌产品从 ARG 设在欧洲的制造工厂进口。
3、公司通过设立新的生产线和新的供应链生产公司在中国市场分销的 RANGEMASTER
品牌产品的生产。
4、双方同意由 ARG 公司排他性的经销由公司提供的面向海外市场的华帝品牌产品或按
照 ARG 公司要求开发的委托加工(OEM)/委托设计(ODM)产品(例如嵌入式烤箱、嵌入
式烤架、油烟机、多眼炉灶和类似产品)在欧洲的销售。
5、ARG 公司将向公司提供技术、质量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以促进公司生产线的
产能提高到 ARG 在世界其他地方生产设施产能类似的水平。
6、双方确认同意,双方不因本协议所述业务合作领域(如开发形象店、在中国进行研
发、ARG 协助提高华帝生产 ARG 和华帝产品的能力、ARG 向华帝进行技术转让或许可、产
品销售安排)而向另一方承担任何法律任务,除非双方最终确定本协议所提及的该等业务合
作领域的单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商店和样品间协议、经销协议、OEM 供应和知识转让协
议和多眼炉灶生产和知识转让协议。
7、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初期协议,表明参加本协议所诉未来讨论和协商的真诚意愿,
不构成或暗示要求任一方进行任何交易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义务或承诺。该等义务或承诺应
仅在商定并记录相关交易条款、获得管理层和董事会对相关交易的批准并获得任一方认为必
要或需要的政府和股东批准或授权后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在该等协议签署之前,每一方均
有权终止谈判而不对另一方承担责任,且每一方应承担各自费用 。
四、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一份重要的意图声明,表明开发项目以互惠互利的方式启动,突
显双方在海外市场成功发布产品、避免无法预知的后果对公司及 ARG 公司的未来影响。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 2012 年度营业利润不会产生影响,但对以后会计
年度的营业利润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与履行,将有效提升公司的
产能和收入规模,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优势地位,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
重大影响。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与 ARG 公司签订上述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系日常性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本公司与 ARG 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