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思诺博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赛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思诺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扩展公司的客户覆盖面及业务服务领域,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赛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思诺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独立董事:张振刚、韩玲、江奇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