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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根据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27日公告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考虑到本次交易将在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后实施,结合公司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决定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再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因此,目前公司先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再推进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取消、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H3C Holdings Limited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48%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Izar Holding Co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1%股权,合计收购新华三49%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新华三49%股权。

二、公司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截至目前,本次交易进程及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如下: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3-039、2023-0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前述公告。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原因

根据紫光国际与H3C Holdings Limited和Izar Holding Co签署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的约定,获得中国证监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注册是本次交易交割先决条件之一,结合公司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本次交易的实施,经慎重评估,公司决定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再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因此,目前公司先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再推进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不涉及对已签署的交易协议做任何补充或修订,不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公司购买新华三49%股权的交易仍继续执行。

同时,本次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均未发生变化,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和交易作价均未发生变化,因此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事项不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综上,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对公司及本次交易无实质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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