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展期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持公司正常的发展经营,经与天津泽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泽悦”)友好协商,双方共同签署《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天津泽悦同意公司分期偿还剩余债务本金人民币175,852,514.12元和利息(利率为:15.40%/年),同时增加质押公司持有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69.23%的股权。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债务展期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