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协鑫集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3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朱战军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阅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经了解,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4、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独立意见

1、经核实,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舒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由蒋卫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上述人员职务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与管理。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议案》,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3、经查阅蒋卫朋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蒋卫朋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蒋卫朋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聘任蒋卫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程 博___________ 张利军___________

霍佳震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