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
一、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05人) | 84.66 | 80.00% | 0.49%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05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05人) | 84.66 | 80.00% | 0.49% |
二、预留部分
二、预留部分 | 21.16 | 20.00% | 0.12% |
合计 | 105.82 | 100.00% | 0.61%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