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4)。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