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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3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15至2023年9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501号公司413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彭新英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11人,代表股份104,936,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3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9人,代表股份104,60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208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28,9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56%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且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同意票代表股份104,936,1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票代表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3,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2%;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04,936,1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票代表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3,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2%;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关于参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同意票代表股份333,8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2%;

反对票代表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3,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晓红、朱丹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议案表决及计票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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