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8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安徽旭合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购买控股股东郑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巽顺投资”)、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瓴先投资”)共同持有的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旭合科技”)51%股权。
2、鉴于旭合科技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在旭合科技51%股权交割至公司名下后,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3.90%,本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止三年。
3、在公司收购旭合科技51%股权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旭合科技51%股权交割至公司名下之前,公司不得提供相应担保,因此本次股权交割后提供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5、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旭合科技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71MA8P8L1P63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质磊 | |
成立日期 | 2022年07月14日 | |
经营期限 | 2022年07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玻璃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股权结构(注)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郑旭 | 65.00% | |
瓴先投资 | 30.00% | |
巽顺投资 | 5.00% | |
合计 | 100.00%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注:若本次购买旭合科技51%股权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旭合科技51%股权,届时旭合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旭合科技是公司的关联方。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负债总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27,209.09 | 13,369.2 | 11,390.40 | 172.21 | 129.31 | 13,839.8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 72,900.88 | 10,816.22 | 45,098.21 | -2,584.86 | -2,565.50 | 62,084.66 |
四、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公司或子公司、旭合科技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或其他资方共同协商确定,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止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旭合科技总体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购买其51%股权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旭合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他合计持有旭合科技49%股份的股东郑旭、瓴先投资和巽顺投资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的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70%。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36.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