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拟向参股公司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创物流”)提供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4.1%。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付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款项。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是华盛化工所在园区的配套项目,主要负责华盛化工和园区内其他相关企业的产品运输。泓创物流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