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宁夏蓝丰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鉴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长期净资产为负,且公司对宁夏蓝丰预付账款余额较大,导致其业务发展受到制约,融资渠道不畅。为了优化宁夏蓝丰的资产负债结构,支持宁夏蓝丰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应收债权等其他非货币资产作价对宁夏蓝丰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蓝丰注册资本由58,000万元增至6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夏蓝丰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增资对象的基本信息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5月2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500574853571X |
注册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朱以山 |
注册资本 | 58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股权结构 |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90,334,801.50 | 319,364,709.33 |
负债总额 | 439,881,441.79 | 438,240,435.93 |
净资产 | -149,546,640.29 | -118,875,726.60 |
营业收入 | 101,292,211.34 | 247,936,460.82 |
净利润 | -31,028,066.29 | -61,473,897.81 |
三、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应收债权等其他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增资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蓝丰注册资本将由58,000万元增至6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宁夏蓝丰进行增资,有利于改善其资产结构,进一步增强宁夏蓝丰的经营实力,提升其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增资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但子公司在运营中会受到来自公司管理,资源配置、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和内部控制,降低经营和管理风险。
本次增资事项,后续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