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对深圳壁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士华、王敏、姜胜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