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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3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3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花莉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7月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2020年限制性股票、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需要回购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价格由15.46元/股调整为15.06元/股;需要回购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价格由23.57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关联董事梅义将、王斌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王红哲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按照15.06元/股的回购价格,对王红哲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王绍东因2022年度个人考核不达标、原激励对象孙益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按照23.17元/股的回购价格,对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关联董事梅义将、王斌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部分解锁上市的议案》;

公司层面2022年度业绩考核已达到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层面,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本次申请解锁的81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考核结果均为A或B等级。根据《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

我们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540,900股,解锁上市日为2023年9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梅义将、王斌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部分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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