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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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二条 本制度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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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