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0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3年10月12日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0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9月2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9月27日(星期三)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6.00 |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提示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4-议案6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有关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
30-16:00)
6、登记地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7、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0月9日16: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8、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4633589
传 真:0532-84669955
联系邮箱:ir@qdfood.com
联系人:张松涛、李春宏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3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9”,投票简称为“青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议案、决议等进行表决,有权代表我单位/个人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委托人对有关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相应地方打“√”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