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9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59名激励对象3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截止本公告日,激励计划的59名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认购335万股限制性股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4Z0010号),验证截至2023年9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59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37,151,500.00元。所有认缴股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50,482,183.00元,股本人民币250,482,183.00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1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214Z0005号验资报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导致股本总额变动。
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授予59名激励对象的335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
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 变更前数量 | 变更数量 | 变更后数量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0,482,183 | 3,350,000 | 183,832,18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0,000,000 | -3,350,000 | 66,650,000 |
合计 | 250,482,183 | 0 | 250,482,183 |
后续,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