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
2023-08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韩军、刘永超、范树耀、马庆怀共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以上员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向全体员工对核心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的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上述4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韩军、刘永超、范树耀、马庆怀共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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