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 年 11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7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8,400 万股,募集资金净额约 15 亿元。 2012 年 2 月 8 日,公司 5 届 25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金额不超过 1.45 亿元,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上述内容详 见 2012 年 2 月 1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董事会决议公告》(临 2012-04)。 截至 2012 年 8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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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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